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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关于印发《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2008-10-5 10:05:57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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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发改[2007]170

 

关于印发《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

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股室、项目开发中心:

为了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经研究通过《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OO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惠安县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宗旨,建立局长统一领导、纪检组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廉洁从政、从严治政和预防为主、闻过则改、违规必究的方针,切实做到依据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有关业务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分为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

(一)政务公开事项

1、上级政府有关规章、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上级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

3、上级机关事务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相关政策;

4、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和拟办的实事及实施情况;

5、年度考核和评先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6、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单位财务运行状况、招待费开支情况;

7、项目审批、备案情况,全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二)办事公开事项

8、局干部姓名、工作分工、联系方式;

9、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各股室职责、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10、各项工作职能的办事依据、要求、程序、时限、结果;

11、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和责任、办事过程中的投诉监督制度和违纪处理办法;

2、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落实情况;

(三)机关内部公开事项

3、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4、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书报费等;

5、廉洁自律有关情况;

6、其他应予公开的事项。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依据以上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按该信息的特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公开:

1、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2、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并将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及时在发改局网站上进行公布,不断充实公开信息;

3、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渠道进行公开;

4印发文件、通报、简报、规章制度等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务活动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5通过县效能办公示栏及网站对外公示

6、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

四、政务公开的程序、时间

(一)依照政务公开内容规定,凡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每月8日前予以公开。

(二)采取政务信息公开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政务公开的内容或信息由各股室提出,经局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以各种相应形式对外公开。

(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向本局获取以上政务公开内容以外其他有关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当场记录,并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相关人员答复和办理。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措施

(一)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长:廖国文(局长)
   
副组长:陈顺跃(副局长)
            
  (副局长)
   
成 员:郑丽华(纪检组长)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政务公开监督人员如下:

杨鸿章(办公室科员)

骆鸿奎(退休干部)
  
(二)政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和检查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制度

每年七月上旬和十二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政务公开情况汇报,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四)政务公开监督投诉制度

设立政务公开投诉热线,局机关投诉电话:87396181;办公室电话:87382181;设立网上投诉信箱(邮箱地址为huiandrb@163.com)。

(五)政务公开投诉反馈制度

每项投诉事项调查处理完毕后,被投诉股室都要将该项投诉事项的具体情况、处理意见及结果向投诉人反馈。对属于本机关工作人员责任引起的重大投诉,调查处理完毕后,由局纪检组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六)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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