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国家遗产地面临的各种威胁,加大投入,保护第一,合理利用。中央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预备名单(名录),在保护性基础设施方面确实存在困难而自身又缺乏投入能力的国家遗产地。我省福建土楼(包括永定、南靖、华安等县)、屏潭海坛、泉州清源山、丝绸之路泉州段、泰宁金湖等项目已列入“十一五”时期国家拟重点支持的国家遗产地备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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